2013年9月2日 星期一

IFRSs 特別盈餘公積提列大不同

IFRSs 特別盈餘公積提列大不同
梁益彰、王瑄瑄/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會計師、協理
金管會於10146日發布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規範公開發行公司採用IFRSs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規定,以取代ROC GAAP下先前分別以(89)台財證()字第100116號函說明二及金管證一字第0950000507號函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規定。
首次採用IFRSs時,應就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因選擇適用IFRS1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分別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但轉換日因首次採用IFRSs產生的保留盈餘增加數不足提列時,得僅就因轉換採用FRSs產生的保留盈餘增加數予以提列。另,對於採IFRSs後續年度特別盈餘公積的提列,原則上參照原ROC GAAP95年及89年函令規定,就當年度財務報告所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之數額予以規範。但公司若有提列首次採用IFRSs相關的特別盈餘公積,則應就已提列數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額」差額補提列屬減項淨額有關之特別盈餘公積。
由於自開始採用IFRSs的年度至次年度股東會此過渡期間,同時並行ROC GAAP95年及89年函令之規定及IFRSs101年新發布函令的規定,因此須格外注意此期間特別盈餘公積組成的完整性。以102年開始採用IFRSs的上市櫃公司為例,提醒讀者以下各點:
10211日帳列特別盈餘公積除有原ROC GAAP下依95年及89年函令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外,尚應提列首次採用IFRSs的特別盈餘公積。另若公司基於財務報表一致性考量,亦得於102IFRSs財務報告提早於併列比較財務報表之期初(10111)揭露(入帳)此一數額。
每季度財務報告宜反映依首次採用IFRSs之特別盈餘公積相關資產之使用、處分或重分類情形,配合比例迴轉特別盈餘公積金額。
103年股東會分派盈餘時,以1021231日首次採用IFRSs之特別盈餘公積餘額與1021231日「其他權益減項淨額」(取絕對值)兩者孰大者決定特別盈餘公積應有餘額,以反推102IFRSs盈餘分配表中係應補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之金額。另就原RC GAAP下依95年及89年函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各時點特別盈餘公積組成簡述如下:
10211日、6301231:含ROC GAAP減項淨額及IFRS 1(首次採用)之特別盈餘公積
103630日:含IFRS 1(首次採用)IFRS減項淨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考量特別盈餘公積之提列或迴轉皆直接影響可供分配盈餘之金額,亦即對公司股利分派層面實屬重大,建議應首重特別盈餘公積金額之完整性及正確性。
IFRSs後特別盈餘公積餘額組成要素除了與其他權益減項淨額相關外,尚有來自於首次採用IFRSs特別盈餘公積餘額影響,其提列與迴轉的計算方式及入帳時點皆有不同處理規定,再加上102年直至103 年第二季IFRS財務報表中仍有ROC GAAP下依95年及89年函令規定所提列的特別盈餘公積金額,建議公司應分別記錄屬於自身母公司、集團內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處理之被投資公司該等與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相關資產使用、處分或重分類情形。

2013/07/02 經濟日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